黑龙江省光明松鹤乳品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一条稀奶油灌装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黑龙江省光明松鹤乳品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一条稀奶油灌装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光明 (略) 新增一条稀奶油灌装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YTZB-GM-107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光明 (略) 新增一条稀奶油灌装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 (略) 光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场需求,生产中心要求松鹤工厂增加一条稀奶油灌装生产线,具体内容详
见项目要求说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光明 (略) 新增一条稀奶油灌装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 (略) 光明 (略) 新增一条稀奶油灌装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申请人。
2营业执照应包含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联的的经营范围且实缴资本应大于等于 200 万元
若本年实缴注册资本发生变动,需提供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提供近两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个,与本项目相关的新
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凭据
6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与本项目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新设备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为所投设备奶油罐及 CIP 配套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本项目的唯一代
理商。
8需提供项目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以邮件形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静安区平型关路 15 号 704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静安区平型关路 15 号 704 会议室
七其他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 2023 年 3 月 4 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第三次招标公告,因有效的报
名单位只有 1 家,故本次招标失败。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第四次招标公告,因有效的投标单位仍只有 1 家,故本次招标失败。因两次报名成功单位均
(略) ,故调整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扬州 (略) 。
三公示期:2023 年 3 月 17 日2023 年 3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 (略) 光明 (略)
地 址: (略) 闵行区吴中路 578 号
联 系 人:侯羿
电 话:*-44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银泰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平型关路 15 号 507 室
联 系 人: 王桢明
电 话: 021-*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光明 (略) 新增一条稀奶油灌装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YTZB-GM-107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光明 (略) 新增一条稀奶油灌装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 (略) 光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场需求,生产中心要求松鹤工厂增加一条稀奶油灌装生产线,具体内容详
见项目要求说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光明 (略) 新增一条稀奶油灌装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 (略) 光明 (略) 新增一条稀奶油灌装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申请人。
2营业执照应包含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联的的经营范围且实缴资本应大于等于 200 万元
若本年实缴注册资本发生变动,需提供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提供近两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个,与本项目相关的新
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凭据
6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与本项目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新设备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为所投设备奶油罐及 CIP 配套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本项目的唯一代
理商。
8需提供项目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以邮件形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静安区平型关路 15 号 704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静安区平型关路 15 号 704 会议室
七其他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 2023 年 3 月 4 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第三次招标公告,因有效的报
名单位只有 1 家,故本次招标失败。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第四次招标公告,因有效的投标单位仍只有 1 家,故本次招标失败。因两次报名成功单位均
(略) ,故调整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扬州 (略) 。
三公示期:2023 年 3 月 17 日2023 年 3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 (略) 光明 (略)
地 址: (略) 闵行区吴中路 578 号
联 系 人:侯羿
电 话:*-44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银泰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平型关路 15 号 507 室
联 系 人: 王桢明
电 话: 021-*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