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招标公告

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利用亚行贷款环境改善二期项目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招标公告

贷款名称和贷款号:内蒙古自治区利用亚行贷款环境改善二期项目(贷款号:2658-PRC)
合同名称和合同号:热源厂土建工程(合同号:ZLT-CW-01)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8日上午10:00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已从亚洲开发银行(ADB)申请到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内蒙古自治区利用亚行贷款环境改善二期项目项下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部分贷款用于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段下的合理支付。所有来自亚洲开发银行的合格成员国(或地区)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中仪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受齐齐哈尔市兴达投资集团扎赉特旗兴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业主/招标人)的委托,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下列工程的实施、完工和修复缺陷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本次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完成整个供热厂内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土建(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供热厂内的道路、沟道、电缆沟(架)、排水沟等;烟囱、烟道、消防水池的土建工程量。工程建设工期为6个月。

3、感兴趣的投标人只有满足以下关键的资格要求才能参与本次投标: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仅针对国内投标人);
(2)最少具有3年一般施工经验;
(3)投标人最近3年内作为承包商、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成功地完成或已实质性地完成与本合同类似的至少1个合同,合同金额不小于16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在过去3年内在建的和已完工的合同中,类似工程合同年均工程营业额应达到7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必须通过诸如流动资产,未被抵押的不动产,信用额度和其他的财务手段来证明(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其财务来源能满足所投标合同的财务要求,作为最低要求应满足:[6x营运资金+信用额度]-40%(在手合同额)≥投标报价。

关键人员和设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投标人可从业主/招标代理办公室获得更详细的资料,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5、中仪国际招标公司自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8月8日每天9:00时至11:00,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2室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售价3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如需邮寄服务,另交邮寄费100元人民币。

6、每份投标书应提交一份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与投标书一并于2012年8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送交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迟到的标书将不予受理。开标仪式随后进行。

7、国内优惠不适用。

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齐齐哈尔市兴达投资集团扎赉特旗兴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邮编:137600
联系人:刘洪峰
电话:****-*******
传真:****-*******
Email: *******@yeah.net">xingda*******@yeah.net

招标代理的名称和地址: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通用技术大厦1002室
邮编:100055
联系人:朱效民,牛浩
电话:***-********, ********
传真:***-********
Email:niuhao@cniitc.genert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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