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学校二号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林海学校二号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象山县林海学校二号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象山县林海学校二号教学楼建设工程 已由象发改审批[2012]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林海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林海学校二号教学楼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大碶头林海学校校区内

工程造价:建安工程造价约650万元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882.62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二号教学楼桩基、土建、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不包括绿化工程)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若干规定》(象资交管办【2012】11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的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4投标人注册地不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供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有效的备案(登记)手续,且未被限制投标活动。

3.5投标人报名时须持《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3.6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丹东街道金鹰路1号2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贰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开户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开户账号:39-***************

5.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帐的时间和到帐时间。

6、投标申请受理:

6.1时间: 2012 年 7 月 10 日至 2012 年 7 月 13 日16: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6.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企业IC卡和项目负责人IC卡;

③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⑥ 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⑦ 企业需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⑧ 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办理人工工资担保手续相关证明。

说明:以上①-⑧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8.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8.1 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①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资格审查合格的2011年度象山县建筑业强势企业、重点骨干企业、新星企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统称“先进集体”,按象政发[2012]16号文件为准)中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0家的,n=5;5≤先进集体数≤9家的,n=4;先进集体数≤4家的,全部入围;

②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8.2 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林海学校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 系 人:赖敏丽

联系 电话:136*****851 电话及传真:****-********

地 址:丹东街道金鹰路1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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