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垃圾车、垃圾箱招标公告
红塔区垃圾车、垃圾箱招标公告
YXDD2012-ZB1220玉溪市红塔区垃圾车、垃圾箱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方的委托,就玉溪市红塔区垃圾车、垃圾箱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设备、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YXDD2012-ZB1220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垃圾车、垃圾箱采购
2.2招标内容:采购微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31辆,垃圾箱210只,详见下表:
采购人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玉溪市红塔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 垃圾车 | 13 | 辆 |
垃圾箱 | 86 | 只 | |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北城街道办事处 | 垃圾车 | 5 | 辆 |
垃圾箱 | 10 | 只 | |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大营街街道办事处 | 垃圾车 | 5 | 辆 |
垃圾箱 | 44 | 只 | |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李棋街道办事处 | 垃圾车 | 4 | 辆 |
垃圾箱 | 34 | 只 | |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 | 垃圾车 | 4 | 辆 |
垃圾箱 | 36 | 只 |
2.3交货期:30日历天
2.4交货地点:玉溪市红塔区。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条件
4.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资格要求
4.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产品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企业的授权证明)。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2.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1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时,下午 2: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1200.00元,若需要邮寄另加手续费(含特快专递费)100元人民币,若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单位自带U盘拷贝。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汇款当日寄送,售后不退。
5.3 投标保证金35000.00元。在投标前(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14日11:00时前)按以下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
名 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红塔支行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均不计息)。
5.4报名时需出示按4.2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代理公司收存),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月15日8:30~9:00时,过期均不接受任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玉溪市聂耳路29号,原玉溪宾馆一楼)。
开标时间:2013年1月15日9:00时
开标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玉溪市聂耳路29号,原玉溪宾馆一楼)。
招标人:
玉溪市红塔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北城街道办事处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大营街街道办事处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李棋街道办事处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彭海静 刘斐
邮件地址:yxdadizb@163.com
日期: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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