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区公安局分局庙岭派出所执法场所改造及食堂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华容区公安局分局庙岭派出所执法场所改造及食堂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华容区公安局分局庙岭派出所执法场所改造及食堂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容区公安局分局庙岭派出所执法场所改造及食堂新建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区公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庙岭派出所

2.2招标范围:执法场所改造及食堂新建

2.3投资规模:约50万元;

2.4计划工期:约4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5、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

3.7、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

3.8、五大员(施工、预算/造价、质检、安全、材料员)岗位/注册证书。

4、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投标。报名地址: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旁严家塆住宅楼8单元102室),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时)。

5.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应携带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5.2.1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5.2.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5.2.3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2.4提供有效的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5.2.5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6提供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

5.2.7提供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

5.2.8提供五大员(施工、预算、质检、安全、材料员)岗位证书。

5.2.9提供具备投标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报名需提供)

6、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工本费,工本费为人民币800元。未缴纳工本费则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

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6年2月5日上午09:00时前提交至鄂州市华容区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对投标保证金不作要求。

9、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参加开标会议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具备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否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鄂州市华容区政府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区公安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旁严家塆住宅楼8单元102室

联系人:袁梓农电话/手机:****-*******/159*****038


标签: 食堂 执法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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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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