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四聚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招标公告

26%四聚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招标公告


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彭泽县血防站的委托,按县采购办批准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灭螺药品26%四聚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一批,原定于2012年2月22日14:30分开标,现延期至2012年3月5日开标。
(一)招标编号:彭交采(开)字【2013】第004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26%四聚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
四、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1 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2 产品生产厂商必须具备“三证”,即:WHO SMF 1R3/企业标准、国家工信部批准的生产批准证、国家农业部批准的农药登记证。3 如果为代理公司投标,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函或贸易公司与产品生产厂商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3)参加本项目投标公司,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股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所有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14:30分
开标时间2013年3月5日14:3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开标室
七、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3月1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到我中心。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在2013年3月1日下午4:00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招标人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jxzfcg.gov.cn/index.asp)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zxzfwzx.gov.cn/)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3月1日17:00前,以公司转账方式(现金进账的方式不与接收),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三千零四元(尾数为项目编号,方便查退)整;未中标者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人:梁家乐/ 谌良兴189*****93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县支行东门分理处
帐户:彭泽县财政局
帐号:14-3473 0104 0000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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