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建设试点2012年度水泵设备招标公告

正蓝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建设试点2012年度水泵设备招标公告

正蓝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建设试点项目2012年度水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蓝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牧区灌溉饲草地建设试点项目2012年度实施方案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农[2013]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蓝旗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正蓝旗财政配套资金及项目区群众自筹资金,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正蓝旗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正蓝旗上都镇、桑根达来镇、哈毕日嘎镇、五一牧场及黑城子示范区;计划供货期从2013年4月1日到2013年10月31日。本招标项目水泵设备采购共分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采购水泵80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水泵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3.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3水泵生产厂家须具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备自备检验设备和手段的专业生产厂家。
3.4投标人需办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核准备案证书(在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2月23日至 2013年2月27日(包括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201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水泵生产厂家须具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④近三年(2010年-2012年)的产品检验报告;
⑤经销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⑥购买者的身份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锡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中段亿嘉明仕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蓝旗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彦明 娜布其
电 话:138*****253 139*****04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禹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201室)
邮 编: 010020
联 系 人:卜共华 吕艳春
电 话:(0471)******* (0471)******* 158*****922
传 真:(0471)*******
电子邮件:nmzyzb2008@163.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锡林支行
账 号:****************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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