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医院手术床、手术灯、吊塔、吊桥设备招标公告

桃源县人民医院手术床、手术灯、吊塔、吊桥设备招标公告

桃源县人民医院手术床、手术灯、吊塔、吊桥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常德新瑞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桃源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桃源县人民医院手术床、手术灯、吊塔、吊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桃源县人民医院手术床、手术灯、吊塔、吊桥设备采购
二、政府采购编号: TY2013-G-31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CDXRF2013-C-039
三、采购预算价:
本项目采购分三个包:
第一包:手术床(预算价:210万元)
第二包:手术灯(预算价:66万元)
第三包:吊塔、吊桥(预算价:24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1.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2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2.3具有原厂或国内总代理售后服务承诺书
2.4具有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 12日起至2013 年 9月18日,每日上午09 时到 12:00 时,下午15时到17 时30分(北京时间)在常德新瑞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陵区北正街朗州路广宇商务楼418室)购买招标文件。法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持单位介绍信、个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存原件外,其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交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办理。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3年 10 月 9 日 9 时整(北京时间)在 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桃源县漳江镇)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次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 21000元(人民币);第二包6600元(人民币);第三包24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账户于2013年 10 月 8日17:00 之前汇到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
1、 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打款;
2、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账户打款;
3、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账户打款;
4、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账户打款。
递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桃源县人民医院手术床、手术灯、吊塔、吊桥设备采购”的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开户名称: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桃源县支行
银行账号:****************222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桃源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常德新瑞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人:郭晓玲
电 话:****-******* 电 话:****-*******
地 址:桃源县漳江镇 地 址:武陵区北正街朗州路广宇商务楼4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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