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坟垭口人行桥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涪陵区坟垭口人行桥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坟垭口人行桥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2)5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百胜镇三台村

2.2 项目规模:人行桥全长206.4米,宽2.5米,总投资额约486.7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坟垭口人行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月13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个工程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涪陵区百胜镇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

联 系 人:徐老 师      联 系 人:何先生、王先生

电 话:138*****834 电 话: ***-********

  2013年 9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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