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3年田间工程招标公告

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3年田间工程招标公告

平南县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3年田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平南县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3年田间工程项目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13]648、9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平南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南县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3年田间工程。
项目编号:DHPNGG*******
(2)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闸坝、渠道衬砌、重建渠道附属建筑物、田间机耕路建设。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Ⅰ标段为平南县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3年田间工程。Ⅱ标段为平南县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3年(新增)田间工程。
(3)建设地点:Ⅰ标段为平南县大新镇、大安镇辖区内。Ⅱ标段为平南县大新镇、武林镇辖区内。
(4)招标范围:修复闸坝、渠道衬砌、重建渠道附属建筑物、田间机耕路建设等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
(5)要求工期: 各标段均120日历天。
(6)计划开工日期: 2013年11月30日。
(7)要求质量: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是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投标联系卡。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平南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3 年11月 1日(正常上班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 00 分,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由申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安排的项目经理携带如下有效期内的证件原件办理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建造师应为申请投标企业在职职工)、拟安排的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的身份证、上岗证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平南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广西区外企业须提供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的资料并通过真实性核查。上述证件材料须提供2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案,同时在报名现场核查证件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50 元/本(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局
地 址:平南县水利局内       
联系人:陈刚     
电 话:139*****813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
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兼传真)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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