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妫河上游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延庆县妫河上游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延庆县旧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延庆县妫河上游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延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延发改函[2013]46号)。延庆县旧县人民政府作为此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为该项目施工招标发布如下公告,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名称:延庆县妫河上游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二、建设地点:延庆县旧县镇妫河上游流域

  三、建设规模:1、改造污水处理工程一处。2、水生生态系统构建工程:种植水生植物7万平方米,栽植乔木1000株。3、垃圾储运处理工程:配置垃圾储运桶373个,小型生态垃圾转运站15座。4、渗滤堤坝工程:渗滤坝3处,穿堤涵3处。

  四、资金来源:自筹投资,总投资约1714.08万元。

  五、建设单位:延庆县旧县镇人民政府

  六、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

  以下各项要求是作为衡量投标人是否合格的必要条件,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其投标将被拒绝。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本);

  4、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5、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条件

  各潜在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述复印件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请携带原件以备查验。(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02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0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工业大厦413室

  联系人:吕薇

  联系电话:***-********

  备注: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4、各潜在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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