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河梁遗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牛河梁遗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朝阳市牛河梁遗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工程
[ 招标单位: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招标代码:********150334 设计|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牛河梁遗址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已由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朝发改社会【2009】14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朝阳市牛河梁遗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工程。

2.2 项目概况:牛河梁遗址区内各遗址点及重要交通节点、考古工作站安全防范系统。

2.3 项目地点:辽宁省凌源市红山街道与建平县富山街道交界地域。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招标范围:牛河梁遗址点、交通节点、考古工作站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电子巡查系统、无线传输系统、供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监控中心等的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

2.6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达到一级风险等级防护标准要求,经省级以上文物、公安行政部门验收合格。

2.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壹级资质;

(3)须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4)须具有相应规模的文物安防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外商独资企业投标。

3.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0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注册单位必须在投标人单位;(6)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的投标人超过7家,招标人会视情况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查,发现挂靠及其他作假行为将拒绝投标人参与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09时30分。

5.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管理处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1段88号文化大厦西侧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135*****0003330

邮 编:1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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