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外网整合(二期)招标公告
政务外网整合(二期)招标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黄浦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的委托,就上海市黄浦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采购黄浦区政务外网整合(第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PZFCG13-10275
招标项目:上海市黄浦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采购黄浦区政务外网整合(第二期)项目
招标内容:网络整合
项目要求:
1、 包括:链路负载均衡设备(2台)、上网行为管理设备(1台)、核心交换机增加交换矩阵、移动办公VPN设备、威胁发现分析系统、Web安全网关设备(1台)等。
2、数量:详见标书
3、质保期:硬件2年以上;
4、交货期、安装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天内交货安装到位;
5、包括项目内的技术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
6、预算资金: *******元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为最终制造厂商或者制造厂商授权参与本项目的指定代理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授权书(需授权产品的范围以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准);
3、投标方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4、投标方须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
5、投标人所投产品依照有关规定属于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用颜色笔标识认证型号);
6、在上海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9、中小型企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原件;
3、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原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3年12月5至2013年12月11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黄浦区河南南路784号403室报名,资料齐全的供应商可携带移动介质到以上地址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请携带移动存储介质)。
五、现场踏勘:
踏勘安排:由采购中心统一组织踏勘;
日期:2013年12月12日上午10:00
现场地址:福建中路2号3楼
联系人:张宇杨
联系电话:********-****6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3年12月13日下午16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七﹑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下午16点之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周二)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382弄1号717会议室。
九﹑2013年12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382弄1号717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其他人员将被拒绝入场。
十、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河南南路784号407室
联系人:曹喆彦、蒋志峰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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