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专用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警务专用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教养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一批警务专用设备设施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警务专用设备设施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4-J1-10005-HD

  二、竞标内容:警务专用设备设施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竞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请于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13日(正常工作时间),到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谈判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索要电子文档的如电子文档与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符的,以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为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或邮购)竞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4年1月14日上午9时前,在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递交,逾期不受理。

  六、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4年1月14日上午9时整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14日上午9时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八、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465

  九、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邮编:530022

  十、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教养管理局 周学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肖军力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覃国腰 联系电话:****-*******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 传真:5885129 (Fax)。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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