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路灯及光亮工程设施供电管线养护维修顶管框架招标公告

2014-2015年路灯及光亮工程设施供电管线养护维修顶管框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2015年路灯及光亮工程设施供电管线养护维修顶管项目框架招标已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招标人管辖设备范围内的路灯及光亮工程设施供电管线养护维修顶管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3计划服务周期: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4项目编号:ZB-01-1405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下列两种之一即可):
A.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B. 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适用于非开挖顶管施工工程)。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设置专职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的在册人员。
3.5法人代表持有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证》(A类)或安监局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持有经建设厅考核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证》(C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督导员、安全主任资格证。
3.6参加现场工作人员均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能在广州市范围内进行相应工作的作业证。
3.7具有顶管维护经验:近两年(2012-2013年,下同)完成质量合格或正在实施评价良好的类似顶管维护养护项目。
3.8近两年没有发生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
3.9投标人自有或已租赁工程车货车,能自行办理和持有广州市交警部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照。
3.10投标人自有或已租赁水平定向钻机,并且承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使用。
3.11须在广州市老六区(海珠区、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和荔湾区)范围内设有独立办公场地(包括仓库、停车场地和办公场地),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2月17日至2014 年2月2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2:00 时至 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天河城东门对面)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单独递交,另外一份与以下资料装订成册(见附件);
(2)企业或事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所有报名资料按照上述的顺序装订为一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只接受刷卡或支票,售后不退。(购买时务必自备U盘一个)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滨江中路768号
邮 编: 510230
联 系 人: 杜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
邮 编: 510620
联 系 人: 郭工
电话/传真:***-********/********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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