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昌县人民医院电梯(第三次)招标公告

新建广昌县人民医院电梯(第三次)招标公告

江西新建广昌县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次)
经有关部门批准,抚州市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昌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新建广昌县人民医院电梯进行公开性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ZJH2013-GG001
2、招标内容:


采购货物名称

内容、数量、预算

备注


新建广昌县人民医院电梯


有机房医用电梯2台,9层/9站,预算价970000.00元。

注意事项:
1、所有电梯采购不能超过单项预算。
2、具体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污梯1台,9层/9站,预算价482000.00元。

有机房客梯,一台,9层/9站,预算价352000.00元。

医梯3台(有机房1台、无机房2台),4层/4站,预算价*******.00元。
技术要求见设备配置,设备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注:中标单位报价应包含所需电梯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即交钥匙工程)及售后服务。具体规格、技术要求以设计图纸为准;设备的技术、质量标准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及现行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制造、安装、验收。
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价*******元人民币。
3、投标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市场销售,每一个品牌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的报名;
(4)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如注册资金为外币,则按本公告当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代理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币;
(5)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6)开标时需按招标文件内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另需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客梯A级,医用电梯B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1)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2)除了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外,另需按标书要求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叁万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6、开标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2014年 3 月 10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站(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现场,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7、开标地点:抚州市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县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后院(档案局一楼右侧)。(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9、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0、采购单位:广昌县人民医院
11、代理机构:抚州市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
邮 箱:********36@qq.com">********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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