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金山分局车载视频招标公告

公安局金山分局车载视频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2014-06-20 15:42:43
开标时间:2014-07-09 09:30:00采购目录:分散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JSJZCG14-12539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撰写人:董晓林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 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车载视频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JSJZCG14-12539

3、采购内容:

(1)车载视频采集设备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并且产地在境外的产品)。

4、同签订生效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

5、交货地点: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指定地点。

6、采购预算:105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

3、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省级公安厅、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若是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需由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出具证明文件。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以上。

6、在上海市境内有固定的经营、维修场地,以在金山区为优选,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7、所用的核心设备必须要获得生产厂商的授权。

8、建设完成后,全部系统提供3年的免费维保(含所有软硬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6月13日至6月20日每个工作日0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发放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授权书上须注明本项目名称)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原件供初审,初审合格后存留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

五、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时间:2014年6月23日;地点: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六、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及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在2014年6月23日11:0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加盖公章后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21)********。如无疑问,投标人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无疑问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014年6月23日下午15:00之前,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及时上网查阅。

如投标单位无查阅条件,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领取地址: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楼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14年7月9日9:30时

2、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蒙山北路99号308室

3、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7月9日9:30时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蒙山北路99号308室

3、开标时请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单独提供,不装订入标书内)

采购单位:

地址: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2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楼

联系人:董晓林

电话:139*****691

传真:********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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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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