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中江高速公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广中江高速公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广中江高速公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广中江高速公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中江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广中江)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由电力线路产权人广东电网公司组织评审通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35%、国内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经电力线路产权人同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实物补偿方式,现对本项目的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配合广中江高速公路建设,对影响高速公路全线建设的电力线路进行迁改,具体规模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500kV线路(500kV香顺甲乙线、500kV五狮甲乙线)

2)220kV线路(220kV菊同甲乙线、220kV旭隆线)

3)110kV线路(110kV同城甲乙线、110kV同城甲乙线海洲支线、110kV德雁甲乙线):

4)110KV雁南变电站改造工程 (中山段)

5)10kV线路:迁改10kV线路共37处,其中中山段(不含小榄)21处、佛山段8处、广州段4处、小榄4处;

6)380V线路: 迁改380V线路共90处,其中中山段(不含小榄)54处、佛山段27处、小榄9处。

7)380V以下线路若干。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DJ标。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通信)、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资料移交的全过程监理。电子化资料移交工作,按照电力产权人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09年1月1日起)具有1个110kV以上(含110kV)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工程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的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申请。(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3.4申请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申请人须已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资信备案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6月14日至2014年6月1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下同)原件装订成册,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

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公路大厦8楼

邮编:529000

联系人:张先生、谭先生

电话:****-***********-*******

传真:****-*******

201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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