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北京师范大学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0-09 07:55:51 | ||||
项目名称: | 北京师范大学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7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 | 开始日期: | 2014-10-09 07:55:51 | ||
联系人: | 唐权 | 截止日期: | 2014-10-13 07:55:51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新街口外大街19号 | ||
联系邮件: | wuha_wuha_wuha@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2、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供应商参与,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便捷及时的产品维修能力。 3、竞价结束后三日内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供应商所供机器必须是原厂原封,日期必须是竞价结束后的最新日期,原厂发货至本单位(不接受其它物流配送)。4、供应商提供一套惠德系统备份软件。 5、供应商应满足客户所有需求及设备所有参数,否则取消中标资格,不能满足者请勿参与。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本描述 |
便携式计算机 | 惠普 | HP ProBook 450 G2-********021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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