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诚故居复原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第二次)

黄克诚故居复原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克诚故居复原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永发改招核【2014】74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兴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黄克诚故居复原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永兴县三塘乡

2.3 规 模:本项目包含两个标段。

2.3.1黄克诚故居复原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一标段),一标段概算总投资115万元,具体包括陈列布展的形式设计、故居复原陈列及环境布置、艺术品(绘画、雕塑)的创作、场景的制作、展墙、展柜及展板的制作、相关多媒体编程、创意及设备调试,灯光、地面、天花等处理。

2.3.2黄克诚故居复原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二标段),具体包括陈列策展及陈列内容设计、展品及资料征集、展品复制,项目概算总投资31万元,其中陈列内容设计方案费捌万元整(¥80000.00元);文物资料征集(含交通差旅费、版权费等)及展品复制或仿制费用为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元)。

2.4 工期要求:一标段设计周期为1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0日历天,二标段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1、内容大纲编制2、陈列内容设计方案3、文物、资料征集工作4、文物复制5、陈列布展形式设计6、陈列艺术品制作7、陈列展馆改造工程8、陈列布展施工等黄克诚故居复原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全部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黄克诚故居复原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为:

3.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一家投标队伍仅限报其中一个标段,不能同时投两个标段;

3.3湖南省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其中黄克诚故居复原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一标段)还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为:

3.5 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实施能力;

3.6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设计负责人具有设计师中级职称及以上;

3.7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7.1 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

3.7.2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C证、且C证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黄克诚故居复原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二标段)还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为:

3.8 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文物保护古建筑工程、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雕塑的设计、制作、销售,工艺品销售;会展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

3.9 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展品征集负责:

3.9.1项目负责人具有文博陈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9.2内容方案设计负责人具有文博陈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9.3展品征集负责人具有文博鉴定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前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一标段为壹万元,二标段为叁仟元。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项目采取匿名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有意投标的队伍请于2014年 10 月 9 日~2014年 10月 14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在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县环保局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7.1踏勘现场时间: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11 月 6 日15时30分,地点为永兴大道环保局七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住院证明或出国证明等,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招标局。 监督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兴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兴县永兴大道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186*****933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C栋2506室

邮 编: 423000

联 系 人: 谭女士

电 话:****-*******/****-********/********

传 真:****-***********-********

网 址:www.hxgl31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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