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网络改造上网行为管理器二次招标公告

工商局网络改造上网行为管理器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拟对工商局网络改造项目上网行为管理器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工商局网络改造项目上网行为管理器采购

2、采购数量: 1台

3、预计交货要求:10月30日

4、产品要求:

(1)产品要求5年维保。

(2)产品需要实现的功能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报名资格

(一)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允许提供本项目类型的服务,且相关执照已通过最新年检,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正品;上网行为管理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ISCCC《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EAL3级》、中国软件测评中心(CSTC)《网络安全产品性能测试报告》。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二)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和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期间。

(三) 宜宾审查: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

(四) 产品质量检查采用到货检查方式。

(五)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六) 各申请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需求方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需求方将做以下处理:

1.一旦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2.至少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宜宾公司任务采购。

三、公告时限

本次询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18时到达宜宾移动。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报价文件,于2014年10月15日18时前将报价文件(包含: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证明、该项目产品代理资质(需盖公章)、中选后按采购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送至或者邮寄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宜宾市南岸西区金沙江大道11号)兰雪萍(134*****279),邮编644000。

注:报价文件(或邮寄包装)外标明参加询价项目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2014年10月10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