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宁市人民法院安防、电子法庭系统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宁市人民法院安防、电子法庭系统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海宁市人民法院委托,就安防、电子法庭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HZF*******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安防、电子法庭系统1套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11月23日至2007年11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0:30

下午:13:30-16: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7年12月3日 13: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七、谈判时间:2007年12月3日 13: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0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www.zjhnztb.com网站:资料下载)、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⑶联合体申购的除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以银行汇票、现金等形式于申购谈判文件时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如下:

帐户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帐号:****************63

开户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沈月萍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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