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滨湖一中新校厨房设备、家具竞争性谈判公告

合肥市滨湖一中新校厨房设备、家具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HFCGZX-J********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合肥市财政局 的委托,拟就 滨湖一中新校厨房设备、家具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其它要求: (详见附件一)
第一包:厨房设备;
第二包:家具。
二、采购项目性质:
本次谈判采购项目属于 货务 类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本函附件所需产品的相应技术和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产品的销售资格;
7、课桌椅、餐桌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
四、供应商须提交的谈判资料内容:
1、 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3、投标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原件,格式见附件三);
5、报价书(格式见附件四);
6、所投产品详细的报价、配置、产地等清单(格式自定);
7、最终承诺报价书(格式见附件五);
8、投标产品与采购需求的规格响应表(原件,格式见附件六);
9、2005、2006年度类似产品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验收单形式反映);
10、第一包投标人需提供燃气灶具检验报告;
11、其他投标文件(包括企业资信、业绩、荣誉等)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日期: 2007 年 11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2、谈判地点: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3 楼 3007 室

六、接收报价书日期:2007年 11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至 2007 年 11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提前、逾期递交的报价书或不符合

规定的报价书恕不接受。(报价书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七、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07年11月21日-2007年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3015室
3、谈判文件价格:每包200.00元
请感兴趣的投标人直接前往我中心购买,售后不退。

八、谈判保证金办理方式: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开始之前,提交金额为 第一包:5000.00元、第二包3000.00元 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的一部分。谈判

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异地电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
(2)本地转帐(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
(3)诚信保证金(应提交诚信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采购中心不接受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请出具双方盖章的书面文件或

协议,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2、谈判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3、采购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

金,不计利息。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九、谈判的评审方法及标准:(两包相同)
本次谈判活动将采用 排序法 评审。
排序法: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谈判小组综合考虑各报价人的技术、资质、服务以及报价情况,对各报价人进行排序,以名

次最前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侯选供应商。
谈判活动中,每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给出最后一次书面说明和最终承诺报价的机会。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情况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根据

排序结果推荐候选供应商,排第一名的计3分,排第二名的计2分,排第三名的计1分。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对谈判小组的排序结果累计汇总得出候

选供应商的评分,汇总评分时采购中心根据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成交候选顺序。如得分相同,按照报价低者优选的顺序;得分和报

价均相同,按照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优选的顺序。

十、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谈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3、谈判小组首先将对各供应商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谈判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将不参与谈判。
4、谈判小组将与供应商就一次报价、设备配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我中心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并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

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
6、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

,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7、我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供应商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

十一、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设备安装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款。
十二、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三楼(长江剧院对面)
本项目联系人:丁海松
电话:0551-*******
传真:0551-*******
邮箱:hfzfcg@163.com
邮编:230001
开户行:徽商银行鼓楼支行
账号:****************082
网址: http://www.hfzf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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