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林拆迁安置小区公建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南林拆迁安置小区公建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南林拆迁安置小区公建正式用电工程已经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盐开经发[2012] 13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纬二路以南、纬一路以北、华环河以东、兴洋大道以西。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 99 万元。
(3)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用电工程全套设备的供应、施工、调试工作。
(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四、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南林拆迁安置小区公建正式用电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或电力工程的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2014年4月—2014年9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3名及以上通过盐城市供电公司安全资格规程考试合格的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电力公司盐城供电公司考试部门发布的电安【2014】5号文件)。
(5)为确保工程投运后的快捷维保服务,如投标人是盐城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在盐城市区内设有分公司(投标时须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如投标前未在盐城市区内设分公司的,则必须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与江苏省电力公司盐城供电公司签订的盐城市区范围内的居配工程合同(投标时须提供居配工程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投标报名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 ,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七、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14年10月 25 日17时至2014年 10月 31 日18:00时前携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 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6室),联系人:戴川,联系电话:****-********)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九、保证金
9.1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 元整(¥: 5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河支行,账号:****************0909。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世纪新城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标人的诚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由招标人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十、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十一、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招标人(公章):盐城世纪新城建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张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开发区五台山路与新都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戴川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6室
网址:http://www.jsrhzh.com


201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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