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头镇荷楼片区荷楼自然村安置区第二批项10#、11#、13#、14#、22-25#、26A#、26B

水头镇荷楼片区荷楼自然村安置区第二批项10#、11#、13#、14#、22-25#、26A#、26B

1.福建省南安市水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07]167号的水头镇荷楼片区荷楼自然村安置区第二批项10#、11#、13#、14#、22-25#、26A#、26B#楼(邀请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2.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75792m2。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安市水头镇;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现场施工条件;
2.4.计划开工日期为07年12月16日,总工期为650日历天(雨天不顺延);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自筹。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集中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11月22日至2007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也可在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网址http://www.qzzb.gov.cn)下载;出售地点为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二楼窗口)。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500元。招标图纸施工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以上[含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房屋建筑类项目经理资质或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4.5.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的形式于2007年/月/日17:30时之前汇到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保证不重复使用,以截止期


实时对帐单为准。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07年12月1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到场的)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福建省南安市水头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南安市水头镇电话:139*****246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温陵北拓1号楼201邮编:362000
电话:130*****839传真:****-********
联系人: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一:南安建行一处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一:***********************
开户银行二:中国银行南安支行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二:****************01
开户银行三:中国工商银行南安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三:140*****290********
以上三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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