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段防洪工程(南绕城高速公路桥-南三环桥)施工五标段招标公告

南段防洪工程(南绕城高速公路桥-南三环桥)施工五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X-SG2015-1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河长春市城区南段防洪工程(南绕城高速公路桥-南三环桥)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2011]1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伊通河流域科技生态示范区开发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伊通河长春市城区南段防洪工程(南绕城高速公路桥-南三环桥)施工五标段;
招标内容:河道桩号2+150-2+600;护岸桩号:左岸起2031,止2557;右岸起2063,止2470;堤防桩号:左堤起2063,止2585;右堤无;子堤桩号:起1328,止1724;包含建筑物:二机砖厂桥拆除,乙三路涵洞。
计划工期: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3)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www.jlssljsxx.com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下午13:00时,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伊通河流域科技生态示范区开发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电话:136*****880 联系人:王心宇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联系人:盛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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