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铁路专用工具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铁路专用工具二次招标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就2015年铁路专用工具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不含增值税价格报价,货期超过120天,报价视为无效。

1.比价内容:2015年铁路专用工具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2.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3. 参与报价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参与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的制造或销售。(备注:供应商必须提供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载明经营范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字样、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3)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或以上;

(4)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注:请参与报价供应商到我司的网上比价系统(注册链接地址:http://bid.gzmtr.com/)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提供相关资质资料到我司审核(此资料仅用于注册审核,不用于项目报名)。已成功注册我司网上比价系统,并通过审批的供应商不需要重新注册。

4.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14日 17:00;

5. 本次的比价洽谈编号为:********-2,网上报价截止的时间:2015年7月14日 17∶00。

6.本次比价采用第①种方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7.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如果第二中价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买方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

8 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

9. 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0.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价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业主同意,否则,中价人应向业主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的30%的违约金。

12.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3.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

电 话:***-********

传 真:***-********

邮 编:510308

联 系 人: 王工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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