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用房改造招标公告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用房改造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5YXJB0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用房改造与装修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以北区发改小【201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原三层建筑面积约为686平方米,装修面积约为520平方米,一层~三层楼梯间装修面积约为114.8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112806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指定区域范围内装修装饰,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及人员配备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列入《江北区2014-2015年度规模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房屋装饰装修施工类的施工单位。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3其它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包括安全员,其他岗位人员投标人自行考虑。
  3.4其他要求:投标企业入围申请时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应在有效期内,否则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报江北区公管办备案,未及时备案的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9日,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简易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各入围单位交易员。
  5.定标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定标会议开始时间):2015年7月10日9时00分
  5.2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定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承诺书》、《拟派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格式详见简易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未到场的、资料逾期送达、资料不全、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模糊不清者,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5.4中标单位确定:从所有有效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二家单位,按照抽取顺序分别对应本项目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5.5本项目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100%-下浮率)+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本工程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为2000元;下浮率为:从
  3%、3.5%、4%、4.5%、5%五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6.2招标代理人: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207
  联系人:林剑、李骁翔
  电话:****-********
  6.3监管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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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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