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郡小学等学校塑胶运动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黎郡小学等学校塑胶运动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郡小学等学校塑胶运动场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雨发改投【2015】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黎郡小学等学校塑胶运动场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位于井圭路小学(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井湾路中段)、五一小学、稻田中学(稻田中学位于雨花区东塘商业圈南侧)、雅塘村小学(长沙市雨花区南二环线石马村路段雅塘村社区)、香樟路小学(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麻园湾小学(长沙市雨花区麻园湾巷)和黎郡小学等学校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运动场总面积为18200㎡:井圭路小学2000 ㎡,五一小学4000 ㎡、稻田中学5000㎡、雅塘村小学2000 ㎡、香樟路小学1200 ㎡、麻园湾小学1500 ㎡、黎郡小学2500 ㎡。工程造价约500万元。其中,塑胶跑道7300㎡,硅PU3600㎡,人造草7300㎡。工程造价约500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5招标范围:黎郡小学等学校塑胶运动场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6 计划工期: 60 日历日,从监理工程师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5.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为保证售后服务,湖南省外企业另需在本省注册至少有五年的分支机构(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
5.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5.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5.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5.6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的社保证明。
5.7①所用SPU跑道需要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Ⅰ型、国际田联认证证书及符合GB/T14833-2011中国田径协会田径场地人工合成面层检测全项检测报告。②硅PU球场塑胶面层底层材料及面层材料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并提供双十环(底层-面层)认证的环保抽样检测报告及认证证书,提供硅PU产品责任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硅PU原材料中未含氯化石蜡和MOCA的资料证明。③人造草坪提供中国田协协会田径场场地人工合成面检测实验室出具的2014年度抗静电性能检测报告及耐磨十二万周检测报告。人造草坪必须提供人造草坪通过PONY环保检测报告及SGS检测19项对人身体有害的重金属判定,人造草坪企业产品通过NSCC国际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投标人若不是直接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直接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以及相关检测报告、认证影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的行政公章。
5.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供查询),或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5.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10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事故责任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6.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黎郡等塑胶运动场改造施工。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8 日至2015年 7 月 29 日登录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 7月 12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 7 月
30 日9 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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