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化物堆放场地二次处理招标公告

氰化物堆放场地二次处理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的氰化物堆放场地二次处理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县环境保护局氰化物堆放场地二次处理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34.00万元。

二、编号:

1.政府采购编号:HNHGCG-2015-54

2.委托代理编号:*******

三、拟采购货物说明


标的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氰化物堆放场地二次处理

长约5米,宽约2米的堆放场地,平均向下掘进1.4米深的土方转运至处置单位并回填土方;拆除四周约1米左右墙体转运至处置单位并恢复原状;残留物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永兴县元泰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永兴县便江镇周家村(永兴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15年7月7日下午16:00

论证地点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论证意见

1、永兴县元泰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已履约完毕宁乡县环境保护局氰化钠及堆放场地处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NXZFCG-HG-2014-23)

2、原有残留物已渗透到堆放场地地下深处及房屋四周墙角,为了严防事故的发生,需要进行二次处理。

3、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服务配套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邀请原中标供应商“永兴县元泰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氰化物堆放场地的二次处理。

专家成员名单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夏阳升

宁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工程师

刘芳平

宁乡县中医医院

高级工程师

夏文斌

宁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教授

六、公示期限:自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5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宁乡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

联系人:周书记 联系电话:138*****786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28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名称:宁乡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乡县花明北路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

2015 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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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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