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中心小学芦溪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龙口中心小学芦溪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赣建兴招字【2015】第019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兴国县教育局招标工程项目 兴国县龙口中心小学芦溪小学教学楼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兴国县龙口中心小学芦溪小学校园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兴发改字[2015]28号
项目总投资 84.00 万元
本项目投资
84.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金已落实 100.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656.69 平方米层次/结构 三层/框架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兴国县龙口中心小学芦溪小学教学楼,独立基础(基底-1.6m)框架结构三层,层髙3.6m,檐髙10.8m,最大髙度12.5m,最大跨度27.6m,建筑面积656.69m2,按土建装饰四类安装三类工程计费。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 拟派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含临时)并附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 拟派五大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并在投标截止前开标现场缴纳;3、赣州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4、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5、在赣州市范围内(含赣州市所属各县市)有不良行为记录(文件有时间规定的以文件规定为准,没有时间规定的以正式下文六个月内)的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兴监发[2010]6号文件,即《兴国县双公示制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日常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严禁中标单位中标后擅自变更建造师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7、本工程严格执行赣建字(2013)1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第十四条:关键岗位人员(造价员除外)有在建工程的,工程竣工验收前不得再以关键岗位人员身份参加投标。关键岗位人员办理变更的,应当持经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手续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网上合同信息的变更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中标排序单位如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工程,经查实则直接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计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且一年内不可在兴国县市场进行投标;8、在本工程中标公示期间,如有投标单位投诉,如经业主及相关部门核实投诉情况虚假的,对投诉人处以扣除该工程30%投标保证金的处罚;9、投标保证金进账单;10、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 彭冬梅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赣建兴招字【2015】第019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兴国县教育局招标工程项目 兴国县龙口中心小学芦溪小学教学楼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兴国县龙口中心小学芦溪小学校园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兴发改字[2015]28号
项目总投资 84.00 万元
本项目投资
84.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金已落实 100.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656.69 平方米层次/结构 三层/框架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兴国县龙口中心小学芦溪小学教学楼,独立基础(基底-1.6m)框架结构三层,层髙3.6m,檐髙10.8m,最大髙度12.5m,最大跨度27.6m,建筑面积656.69m2,按土建装饰四类安装三类工程计费。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 拟派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含临时)并附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 拟派五大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并在投标截止前开标现场缴纳;3、赣州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4、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5、在赣州市范围内(含赣州市所属各县市)有不良行为记录(文件有时间规定的以文件规定为准,没有时间规定的以正式下文六个月内)的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兴监发[2010]6号文件,即《兴国县双公示制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日常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严禁中标单位中标后擅自变更建造师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7、本工程严格执行赣建字(2013)1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第十四条:关键岗位人员(造价员除外)有在建工程的,工程竣工验收前不得再以关键岗位人员身份参加投标。关键岗位人员办理变更的,应当持经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手续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网上合同信息的变更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中标排序单位如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工程,经查实则直接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计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且一年内不可在兴国县市场进行投标;8、在本工程中标公示期间,如有投标单位投诉,如经业主及相关部门核实投诉情况虚假的,对投诉人处以扣除该工程30%投标保证金的处罚;9、投标保证金进账单;10、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 彭冬梅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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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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