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环保监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电子化)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
二、招标人: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谢女士 联系电话: ****-*******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 环保监测仪器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 吉政采【2015】126号
招标项目预算: 130 万元(人民币)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分包情况:不分包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或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见招标第三章):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展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暂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也可以在以下网站:(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费用:
(1)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招标人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3)投标人须在北京时间2015年10月 20 日北京时间9:00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账户)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712 9910 1000 0027 83
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
备注:若采用网银转账,开户行请选择: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0015
(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7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北京时间2015年10月 20日北京时间9:00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两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单独递交并现场展示(若法人参加投标,只需展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七、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5年10月20 日9:00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须安排人员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出席。招标人不接收任何因投标人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标签: 环保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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