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厅、会议室等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门厅、会议室等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农业综合检测中心新建工程(门厅、会议室等室内装饰工程)已经由宜发改审批(201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门厅、会议室等室内装饰工程,装饰面积约1300平方米。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修及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地点:宜昌市港窑路64号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执照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7、投标人必须具备65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信用分值以投标递交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9时00分起至2015年10月10日9时00分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该中标人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负责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及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10月1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招 标 人: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联 系 人:刘胜
联 系 电 话:133*****4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商会大厦13楼
联 系 人:周琼
联 系 电 话:****-*******
时 间:2015年10月1日

标签: 室内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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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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