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蓟铁路蓟县段两侧造林工程(下仓段、杨津庄段)招标公告

津蓟铁路蓟县段两侧造林工程(下仓段、杨津庄段)招标公告

受蓟县山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津蓟铁路蓟县段两侧造林工程(下仓段、杨津庄段)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津蓟铁路蓟县段两侧造林工程(下仓段、杨津庄段)

2.项目编号:JXCG2016-010

二、项目内容

对津蓟铁路蓟县段(下仓段、杨津庄段)两侧进行造林,新造林总面积1744.35亩,共栽植各种苗木105717株,涉及32林班,共分16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12、13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93亩,共栽植各种苗木4650株。

第二标段:14、15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149.5亩,共栽植各种苗木7266株。

第三标段:16、17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132.65亩,共栽植各种苗木8466株。

第四标段:18、19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108亩,共栽植各种苗木7196株。

第五标段:20、21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91.6亩,共栽植各种苗木6566株。

第六标段:22、23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82.6亩,共栽植各种苗木5067株。

第七标段:24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110亩,共栽植各种苗木9268株。

第八标段:25、26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91亩,共栽植各种苗木5005株。

第九标段:27、28、29、30、31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116亩,共栽植各种苗木6834株。

第十标段:32、33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156亩,共栽植各种苗木8020株。

第十一标段:34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137亩,共栽植各种苗木8855株。

第十二标段:35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63亩,共栽植各种苗木4791株。

第十三标段:36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116亩,共栽植各种苗木6380株。

第十四标段:37、38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113亩,共栽植各种苗木6215株。

第十五标段:39、40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99亩,共栽植各种苗木6376株。

第十六标段:41、42、43号林班,新造林总面积86亩,共栽植各种苗木4762株。

具体项目内容见《项目需求书》和施工图。

本项目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兼中,按标段顺序依次选择确认中标供应商。

三、项目预算:总预算¥********.00元,其中

第一标段:¥*******.00元

第二标段:¥*******.00元

第三标段:¥*******.00元

第四标段:¥*******.00元

第五标段:¥*******.00元

第六标段:¥*******.00元

第七标段:¥*******.00元

第八标段:¥*******.00元

第九标段:¥*******.00元

第十标段:¥*******.00元

第十一标段:¥*******.00元

第十二标段:¥983073.00元

第十三标段:¥*******.00元

第十四标段:¥*******.00元

第十五标段:¥*******.00元

第十六标段:¥*******.00元

四、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5年1月1日后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此证明,之前成立的单位须提供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有效票据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后审,审核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五、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2月2日至2月6日,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120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需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若报名人不是法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报名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蓟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120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注:上述证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报名时核对后,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采购中心留存,其他证件原件退还报名人。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00至9:3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103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30

4.开标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30

5.开标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先生 乔先生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蓟县山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人地址:蓟县南环路

3.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4.采购人联系方式:***-********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56号(体育局院内北楼一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022@163.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提交,否则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2月2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十三、其他事项

1.天津地区投标人办理方式详见天津检察院官网“网上服务”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http://www.tj.jcy.gov.cn/wzk/201312/t********_*******.shtml,其他省市投标人办理方法请咨询当地检察机关。

2.为保证投标人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1日

标签: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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