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浏河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浏河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浏河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编号:****************02

1、连云港太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新建浏河路道路工程,已经 灌发改预审【2015】6号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 施工 的投标。

2、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1招标工程项目类型: //

3.2招标工程项目规模:浏河路长682.47米,宽32米。

3.3招标工程项目结构类型: //

3.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道路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5工程建设地点为:来安大道北侧、太仓灌南高新技术产业园内

3.6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于签订施工合同前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采用转账、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7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01
新建娄江路道路施工
公开招标
630

****************02
新建浏河路道路施工
公开招标
670

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竞争,但一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获得两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只能选择中标价高的标段。

3.8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3.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10付款方式: 完成工程量的20%付至合同价款的10%,完成工程量的6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80%,第二年付清余款(扣除的5%质保金,质保期满付清)。

4、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与资格审查条件:

4.1资质条件:

4.1.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限市政工程专业)。

4.2资格审查相关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即投标申请人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以下属于资格审查条件:

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2.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4.2.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9.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证明、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不良行为(时间为2015年 2 月 29 日至2016年 2 月 28 日)、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时间为2015年 2 月 29 日至2016年 2 月 28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3.2款)

4.2.9.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3.2款)。注: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2.9.3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非本省、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原件)。

4.2.9.4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文件,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注:A、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请务必在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 址: http://www.lygcin.gov.cn,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技术服务QQ:********2。B、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由广联达系统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就可以了,不需要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进行打印,但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需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开具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并加盖市场监管处印章并扫描上传。)

4.2.9.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市政专业)、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市政专业)),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部其它人员配备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执行。项目经理部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审查时评委将通过社保机构网络平台对投标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社保证明进行查验复核。(注: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

4.2.9.6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是资格审查所需有关原件证书,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2.9.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2 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 2016 年 2月 1 日至 2016 年 2月 6 日登陆连云港建筑工程招投标网(www.lygztb.com.cn)获取招标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注:请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以后,务必到广联达G+或者QQ群********4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原低版本的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会有问题;投标过程中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刘工:186*****807,郑磊: 138*****568

6、招标文件中相关事项说明:

6.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3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6.3.1 定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相同时,推荐评标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依法确定。(满分100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参照 “苏建规字[2013]4号”文,由招标单位代表在开标现场对下列两种方法采用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限定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的取值为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上述两种方法: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以下进行扣分:

①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②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特别提醒:

8.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上传网络投标(加密文件),投标人在投标准备期内应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开标时不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另行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四套,交由招标人、招标监管部门、代理机构存档)

8.2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的上传,并在开标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加密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3本次招标没有专用光盘发放,投标人可以选择是否自行刻录、是否提供备用投标光盘,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光盘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应遵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必须采用njstf格式,无需加密),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光盘甚至拿空白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注:投标备用光盘只在外网(互联网)瘫痪、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等特殊情况的发生导致网络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下使用(未按规定上传加密投标文件除外)。

8.4对于不同载体的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网上投标、备用光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网上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均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5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必须携带经认证加密的CA锁,以确保开标时正常解密,如开标时不能携带CA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温馨提示: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登陆连云港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网(

www.lygztb.com.cn)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集中办公区行政审批中心4楼404室)进行诚信库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可以用注册的用户名进入招投标网投标获取招标文件。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附: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连云港地区) 孙莉莉 180*****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543

杭云飞 138*****446

广联达软件 刘书丹 186*****807

郑磊 138*****568

注:江苏CA已在本地设点办理,地址:连云港市审批中心新址(新政务中心凌州东路9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莉莉 180*****017

9、其他说明:

9.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2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连云港太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灌南县经济开发区

电 话:

联系人: 传真:

邮 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住建局四楼

电 话:****-********

经办人:孙玉洁 传真:****-********

邮 编:222500 E-mail:gnzbdl@163.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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