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老城(古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回迁房建设工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

冀州市老城(古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回迁房建设工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


冀州市老城(古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回迁房建设工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2月5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冀州市老城(古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回迁房建设工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2016-008
采购人名称:冀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冀州市滨湖大道温泉小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朱占海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心街和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香云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冀州市老城(古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回迁房建设服务机构。(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冀州市竹林大街两侧
服务期限:20年(其中包括建设期3年)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2月5日2016年2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放方式:现场领取 1000元/套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6年2月26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冀州市金茂宾馆四楼会议室

评标地点:冀州市金茂宾馆四楼会议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冀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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