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5】漳第028号
开标时间:2016-03-1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漳州台商投资区特钢园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闽营招【2015】漳第028号(招标编号)的漳州台商投资区特钢园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5]4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初勘、祥勘)、方案设计(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方案的深化设计至相关部门报批通过)及评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日照分析报告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特钢园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吴宅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台商投资区特钢园棚户区改造工程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吴宅村,即324国道江东桥连接线以南、324国道与沈海高速以西地块,总用地面积37838.1㎡,容积率2.17,计容地上建筑面积82070㎡,不计容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3000㎡,建筑密度21.2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m。建设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地上建筑物(住宅、商业、幼儿园、社区活动中心建筑、集中商业建筑等)、地下室建筑物(含人防、地下停车位等)、基坑支护、室内外给排水、室内外强弱电、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室外道路、路灯、环保及燃气管道等配套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37853.47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招标范围:包括各阶段的地形图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方案的深化设计至相关部门报批通过)及评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日照分析报告等)、土地报批设计方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4.2招标内容: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各阶段的地形图测量、勘察所有内容及本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综合管线、电气、节能、建筑智能化、消防、二次装修、钢结构、室外道路和室外配套工程等专业;勘察设计内容至少含红线范围内地上建筑物(住宅、商业、幼儿园、社区活动中心建筑等)、地下室建筑物(含人防、地下停车位等)、基坑支护、室内外给排水、室内外强弱电、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室外道路、路灯、环保等配套项目;施工图设计应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
2.5勘察设计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该工期含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两阶段)。
2.5.1勘察阶段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勘报告,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详勘报告送审稿,并配合审查单位在25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的审查工作,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修改后正式的地质勘察报告书;
2.5.2设计阶段工期:
①实施性方案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之内提交根据招标人意见修改的方案设计成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性方案设计成果报批合格后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经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
③初步设计及概算:实施性方案设计成果报批合格后之日起20日历天之内提交符合评审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④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会完成后设计单位在收到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意见后)25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室外工程),并配合审查单位在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效果图);同时,在审查通过后60日历天内,通过消防审核许可。
⑤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勘察设计工期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勘、详勘及测量工期,初勘、详勘成果及测量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级的需求。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同时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和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高级或以上职称,专业应为建筑学,且为本单位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3.4. 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勘察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且单项合同的建筑面积不少于十万平方米(100000㎡)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特征以勘察、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载明的数据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设计(勘察)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类似业绩可为不同一项目。]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备注:
①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符合《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须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以保证勘察成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②本招标范围中所有项目涉及的相应资质要求,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基坑支护设计及审查(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等,若中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各方)无相应资质,中标后需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编制并通过审查,但所委托单位应经招标人确认,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02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九龙城7幢9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6年 03 月 09 日12: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陆万叁仟 元整(¥ 63000 元整)。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龙池支行
全 称: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账 号:4299 6717 4296
备注:
①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漳州台商投资区特钢园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 年 03 月 10 日
北京时间 上 午 08 时 30 分前,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除外)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并递交收件人(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设计费用
8.1本项目勘察设计费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合同实施过程中,无论工程规模是否调整,勘察设计费的计价单价均不做调整。
8.2设计费:按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以 30 元/㎡ 计取,结算面积按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总建筑面积进行结算,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总建筑面积包括计容建筑面积(住宅和商业建筑面积等)和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等)。
8.3勘察费:以单价 80元/米?进尺 计取,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方式。在勘察过程中,孔位孔深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勘察设计人在实施勘察前,应报送勘察大纲给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核准后方可进行勘察,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承认未经审核批准的孔位孔深。
8.4上述收费已包含勘察设计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成本、利润、税金等,包含但不仅限于:地形图测绘、工程管线探测、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及专家评审费、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评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费、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费、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及审查费和专家评审费、各阶段专家论证费、为本项目建设所需的专题研究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但不包含以下费用:勘察报告审查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及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审核费。
8.5合同履行时,勘察设计费计价单价均不随国家政策、法规、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8.6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已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费率中。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为已在充分考虑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接受并认可了招标人的固定费率,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计价或补偿。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 邮编:363107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九龙城7幢901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159*****029 传真:0596—*******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2月05日

标签: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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