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综合服务市场化运作服务招标公告

市容环境综合服务市场化运作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委托,对梅陇镇市容环境综合服务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市容服务相关的主要经营范围;2)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陇镇市容环境综合服务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5-9145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及数量: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对闵行区梅陇镇以下三个板块市容环境综合服务市场化运作的采购。1、包件一:外环线以北版块(东至虹梅南路和老沪闵路、南至外环线、西至新泾港、北至漕宝路所组成范围)2、包件二:外环线以南至金都路以北版块(东至老沪闵路和龙吴路、南至金都路、西至畹町路八尺沟桥、北至外环线所组成范围)3、包件三:金都路以南版块(东至龙吴路、南至与吴泾镇交界地带、西至八尺沟桥和莲花南路、北至金都路以南所组成范围) 注:上述包件是独立的,分别进行投标、开标、评标并确定中标服务商。合格投标人可以任选一个或者多个包件投标,评标将按包件序号逐个评审。2)预算资金 包件一:597.2000万元/年(投标上限价:594.5515万元/年) 包件二:713.2000万元/年(投标上限价:710.0817万元/年) 包件三:531.6000万元/年(投标上限价:529.2172万元/年)

5、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

6、交付日期: 采购服务期:2016年度-2017年度(24个月,合同年签,考评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2-0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2-26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2-26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2-26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人应派遣授权代表自行携带电脑、3G/4G上网卡等前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示出席。

六、

七、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招标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3、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闵行区益文路梅陇镇北街6号 地址: 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邮编: 200237 邮编: 201199
联系人: 王勤芝 联系人: 潘梅蓉
电话: ******** 电话: *********6155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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