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批废旧物资集中处置回收招标公告

2016年第一批废旧物资集中处置回收招标公告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批废旧物资集中处置回收商资质审查公告

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商管理工作,提高废旧物资处置效率,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开展2016年度废旧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工作。通过资质审查的回收商将列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年度合格回收商库,办理网上竞价相关手续后,可参加废旧物资网上竞价活动。未经资质审查或未通过资质审查的回收商不得参加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范围内的废旧物资竞价活动。

一、废旧物资回收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用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工商部门核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准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专用)。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资格申报;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一年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因回收不及时而影响拆旧工程进度的情况等;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未发生已处置的废旧物资回流电网情况等;

7.对废旧物资具有储存、拆解及装运能力。具有固定拆解点,以及拆解废旧物资的相应设备;

8.近三年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

(二)专业资质业绩要求

1.经营范围或经营品种包括废旧金属回收。

2.参与变压器竞价的回收商,需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拆解能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发票、照片,场地的照片等):

(1)具备变压器储存、拆解的固定场地,场地要求平整;

(2)具备必要的设备:储油罐、3吨以上的起重设备1部以上;

(3)拆解场地具有防止变压器油滴漏、渗透的有效措施,需提供详细、具体的解决方案和相关图片依据;

3.参与危险品竞价的回收商,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与危险废物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需提供资料

1.年度资质审查申请书(申请人不得修改申请书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他人前来参审,还需按照资质审查申请书格式填写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证照变更工商登记资料;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地(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许可证书(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专用);

7.储存、拆解及装运废旧物资的设备、场地清单及证明材料。参与变压器竞价的回收商,其设备、场地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并提供拆解能力承诺函;

8.参与危险品竞价的回收商须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与危险废物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省外回收商须提供已通过国家电网公司其他省电力公司的资质审查的证明材料;

10.提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

三、参审文件的编写、签署、装订与包装:

1、参审人须按本条第二款要求编写参审文件,编写(包括但不限于)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2、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一份,原件一份,电子版(扫描件)U盘一份。

3、所有参审文件,按复印件(扫描件)、原件、电子版分别包装,单独密封分别提交。各封套上应醒目分别标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6年度废旧物资回收商年度资质审查参审文件扫描件(复印件)/原件/电子版”字样,还应标明参审人名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在密封处签字或加盖公章。

4、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资格审查期间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相关原件当场核对后返还报名申请人。

四、递交参审文件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1、参审人必须在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至11:00,将参审文件送至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凤凰D座3楼A307会议室)。该截止时间后参审人提交的参审文件,将不予接收。

2、不接受电传、电报、传真以及邮寄方式递交参审文件。如果时间、地点改变,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将提前通知。

3、本次资质审查合格有效期定为自发出2016年度第一批废旧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整。

(1)已通过2015年废旧物资集中处置回收商资质审查结果合格的回收商,可不参加本次废旧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

(2)2015年开展的废旧物资集中处置回收商资质审查结果为“合格(不具备变压器回收资格)”,自愿参加本次资质审查的回收商,仅需提供变压器审查部分的证明材料,即:有效的拆解能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3)不符合(1)、(2)点要求的回收商均应重新参加本次资质审查,未按期参加本次审查,或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回收商,从本次审查合格公告公布之日起,视为自动放弃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网上竞价资格。

(4)本次资质审查合格的废旧物资回收商,应在本次审查合格公告之日起30日内签订《废旧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网上竞价资格。

五、资格预审公告

六、资质审查联系人

资质审查代理机构: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女士、李女士

咨询电话: ***-***********-********

附件:废旧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

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二月五日

标签: 电力 废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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