滘口汽车站综合换乘大厅5号物业投标邀请书

滘口汽车站综合换乘大厅5号物业投标邀请书

滘口汽车站综合换乘大厅5号物业投标邀请书
根据《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物业出租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现就滘口汽车站综合换乘大厅5号物业招租,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滘口汽车站综合换乘大厅5号物业。
二、招标项目合同期限(暂定):2年;
三、招标项目地点:滘口汽车站综合换乘大厅。
四、招标项目内容:
(一)招租物业情况介绍:对滘口汽车站A区候车大厅5号物业进行招租(见下表)。
序号
物业位置
每平方月租金单价(元)
建筑面积
面向
功能
备注
1
综合换乘大厅5
首年月租金不低于¥135.6元/平方米(含物业管理服务费)
59.64
A区候车厅
经营中式快餐制售、定型包装食品功能(以甲方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转租或分租。 2、另需在滘口汽车站附近拥有自营的合法餐饮加工场地。租赁地范围内不得使用明火
(二)物业周边情况介绍:
综合换乘大厅物业位于A区首层,是该区域内唯一一个允许经营中式快餐的物业。该区域作为滘口站省内客源的核心发班区域,日常客流量比较可观。该物业地处车站重点候乘区域,可全年无休经营。
五、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应是依法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优质企业单位,信誉良好,市场经营行为规范。
(二)有经营管理经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广州中运客运站场管理有限公司滘口汽车站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经营要求。
(三)财务状况良好,无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投资项目,并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
(四)因受物业面积的限制,投标人另需在滘口汽车站附近拥有自营的合法餐饮加工场地。
(五)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
(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不能作为投标申请人:
投标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有严重违规和违约行为的。
(七)本物业原有承租人参加本次招租的,视租赁期间履约情况在开标评审过程中给予加、扣分(具体以询价文件相关条款为准)。
本次招租优先考虑知名品牌或连锁企业,根据投标人具体的经营品牌、经营经验等情况将在投标评审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具体以询价文件相关条款为准)。
六、承租人要求
(一)承租人自行出资开发物业,承担申报、办证、开发、使用、经营、管理物业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亏损、费用、税费及责任,招租单位不保证投资人能获利或收回投资。
(二)承租人须按该物业现有资料自行办理各类相关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行办理装修工程,负责对该场地进行间隔及装修(包括工程、规划、消防、水电、煤气、弱电、电话、互联网、有线电视、环保、外立面招牌、灯箱、广告等)、报建及验收手续,实现入室经营,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前述相关设备设施所有权归招租单位拥有,按相关程序移交给招租单位,承租人在物业使用期限内按约定使用。承租人自行办理的所有装修工程须书面报送招商单位,经招租单位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
(三)承租人须自行使用、经营物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如承租人经营的范围、项目涉及相关商标、品牌持有方的,则承租人须提供与相关品牌持有方的书面合作协议文件,以证明承租人有权在本项目经营、使用有关商标、品牌。
(四)承租人须为所经营的项目投保"公众责任险"。
(五)承租人应依法经营。在开业前自行办妥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照及政府相关必要检验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因经营产生的法律、法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七、招标项目公示时间: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4日。
八、招标文件发放:
2014年4月2日至 2014年4月4日,意向投标人可到广州市花地大道中51号芳村客运站三楼进行咨询、报名、交纳报价保证金并领取招租询价文件。
领取招租询价文件时,需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一)报名投标报价必须先提交以下资料:以公司(或单位)名义报价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报价的,除上述资料外,尚须提供有法人签署和盖公章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报价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报价人合法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现常住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投标人另需提供在滘口汽车站附近拥有自营的合法餐饮加工场地的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
(二)审核通过后,合格报名者须缴交投标保证金合共人民币*****元(大写: 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为现金或银行支票均可;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拒绝领取招租文件。
九、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9 时 ,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9 时 30分;
投标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1号芳村汽车客运站三楼。投标人递交投标报价文件前,应自行对项目物业现场进行考察,以了解物业现状,招商单位提供协助。投标人向招租单位递交报价文件时,即已证明投标人已确认完全了解该物业现状及有关风险、责任。
十、投标报价文件启封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2014年4月10日10时
(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1号芳村汽车客运站三楼
(三)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表参加,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参加人身份证。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剑锋、李昱扦
联系电话:****************
合同范本
物业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资产经营管理处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物业出租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房屋部分建筑面积(含公共分摊) 平方米,场地面积 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物业甲方已委托广州中运客运站场管理有限公司芳村汽车站代为管理,乙方需于收到成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前往芳村汽车站向管理单位办理现场管理合同签订手续,乙方无正当理由(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视为已确认)不签订物业现场管理合同的,甲方随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不予退回。
第三条 物业用途
(一)乙方租用甲方物业用于下列用途: 。
(二)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不符合上述场地约定用途的经营、活动或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物业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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