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石刻石篆山摩崖造像抢险加固工程(岩土部分)招标公告

大足石刻石篆山摩崖造像抢险加固工程(岩土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足石刻石篆山摩崖造像抢险加固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5]1015号和[2015]12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足石刻研究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局专项补助经费,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资金。现对该项目的岩土部分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佛惠村。

2.2工程规模:石篆山摩崖造像属于大足石刻的重要组成部分,石篆山摩崖造像重点保护范围面积约5.6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24.85公顷,本项目主要包括与石篆山摩崖造像相关的危岩体加固、水害治理、造像本体局部做控制性加固修缮等内容。危岩体加固采用锚固、支顶、灌浆封闭的加固措施对各类型危岩体进行加固;水害治理采取疏、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新建截水系统,整理地表,疏通原排水系统,修建龛檐、裂隙灌浆等方式降低水对造像的影响;造像本体局部做控制性加固修复为对造像本体局部脱落的块体进行复原粘接。工程造价约250万元。

2.3招标范围

为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纸图说及相关资料所包括的危岩加固、裂缝灌浆、岩体修补、水害治理等文物保护工程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工期:工期18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业务范围包括石窟寺和石刻保护)保护工程施工企业一级资质;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者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来须完成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窟寺及石刻岩体加固、水害治理、本体保护等方面保护修复工程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7月8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6年7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2016年7月29日13: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足石刻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北山路7号联系地址:大足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东侧)

联系人:赵岗彭柳升联系人:陈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招标条件

大足石刻石篆山摩崖造像抢险加固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5]1015号和[2015]12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足石刻研究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局专项补助经费,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资金。现对该项目的岩土部分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佛惠村。

2.2工程规模:石篆山摩崖造像属于大足石刻的重要组成部分,石篆山摩崖造像重点保护范围面积约5.6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24.85公顷,本项目主要包括与石篆山摩崖造像相关的危岩体加固、水害治理、造像本体局部做控制性加固修缮等内容。危岩体加固采用锚固、支顶、灌浆封闭的加固措施对各类型危岩体进行加固;水害治理采取疏、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新建截水系统,整理地表,疏通原排水系统,修建龛檐、裂隙灌浆等方式降低水对造像的影响;造像本体局部做控制性加固修复为对造像本体局部脱落的块体进行复原粘接。工程造价约250万元。

2.3招标范围

为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纸图说及相关资料所包括的危岩加固、裂缝灌浆、岩体修补、水害治理等文物保护工程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工期:工期18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业务范围包括石窟寺和石刻保护)保护工程施工企业一级资质;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者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来须完成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窟寺及石刻岩体加固、水害治理、本体保护等方面保护修复工程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7月8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6年7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2016年7月29日13: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足石刻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北山路7号联系地址:大足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东侧)

联系人:赵岗彭柳升联系人:陈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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