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山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山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建设的山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工程地点:灵芝镇山泉村
2、招标范围:山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挖土、埋管、道路修复、泵站、改造化粪池等。(HDPE双壁波纹管、PVC-U平壁管材及相关管件,各类规格塑料检查井,玻璃钢化粪池、各类规格复合树脂井盖及铸铁井盖采用甲供,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形式)
4、工程造价:约103万元。
5、资金来源: 自筹 。
6、工程类别:市政三类
7、质量要求: 合格 ;计划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二、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6年02月至2016年0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2、主要的资格条件: ①省外企业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②企业需具备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度)会员资格。
3、报名及资料要求:本工程在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镜湖新区管委会附楼一楼招投标办理窗口报名,并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提交过的,本项目不再提交)、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B证、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的《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一式三份,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4、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0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图纸押金: 0 元。
5、报名时间: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年 7 月 12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 14:30 18:00 )(公休日除外)。
6、报名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镜湖新区管委会附楼一楼招投标办理窗口。
三、其他有关内容
1、评标入围方法: 按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文执行
2、投标保证金: 2 万元,采用转帐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收款人: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账号:****************010 ;开户行:绍兴银行梅山支行。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
3、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 ;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4、工程款支付: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完成至工程量的50%,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实际完成部分)的70%;项目经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审计并通过市、区抽验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拨付至95%,剩余2年后付清。
5、招标联系人:徐晓刚,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 孟浩 ,联系电话: ****-********151*****032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大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 7 8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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