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轮电动检查车招标公告

2016年4轮电动检查车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区城肥管理队2016年4轮电动检查车采购项目已由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核准,招标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6)077号,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原区城肥管理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城肥管理队2016年4轮电动检查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6)077号;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3辆电动检查车的采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交货并调试完毕;

5、质量目标:合格;

6、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信息:

4.1报名时间: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三个月内开具的);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⑤近期交纳税收的证明(提供近6个月内交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

⑥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中原区城肥管理队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朱先生

电 话:****-********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邮 箱:rhan1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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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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