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中心三楼餐饮服务征集招标公告

综合服务中心三楼餐饮服务征集招标公告

经深圳大学批准,深圳大学南校区综合服务中心三楼餐饮服务将对外引进社会特色、知名餐饮企业经营。为确保投标供应商的实力和声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预选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位于深圳大学南校区综合服务中心三楼,总面积3631.11㎡,一、二楼为学生食堂。三楼拟分为四个标段,详情见附图。该项目由投标方制定经营方案,并出资装修和设备采购等,竣工后由投标方自行经营。学校作为场地提供方,负责将水、电、气管道铺设至各标段,仅负有一定的监管职责,并收取相应租金。

2. 资质要求

具有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年以上餐饮经营管理经验,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资质。

3. 经营要求

⑴ 本项目首选特色经营餐饮企业。

⑵不允许项目:酒吧、烧烤、与学生食堂重叠的项目,不允许作为承包企业办公场所或配送中心,或者改变餐厅功能。

⑶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或挂靠。

4. 装修要求

各标段的加工区(各档口)和就餐区(中间公共区域)均由中标商出资装修。中间就餐区域装修风格应统一设计,并经学校审核通过。装修费由各中标商分摊。合同终止后,装修无偿归学校所有,中标商不得人为破坏。

5. 报名材料

⑴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⑵ 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资质材料;

⑶ 初步的特色经营方案,包括菜系特色(粤菜、川菜等)、菜品种类、经营面积、餐厅文化建设方案及其他特色;

6. 征集流程

⑴ 企业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08日 至 2016年07月15日;

地点:深圳大学办公楼236-2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55)2653 1129。

⑵ 资格审查;

⑶ 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⑷ 专业人员根据考察情况对各企业进行综合打分,并根据得分排序最终确定6至8家具有竞标资格的预选供应商。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深圳大学后勤部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标签: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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