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挖掘机采购采购公告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挖掘机采购采购公告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挖掘机采购(项目编号:JITC-1605AK1028)的招标工作。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内容

挖掘机,数量:一辆。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不可以同时参与)。

4) 投标人须出具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投标货物直接保修的服务承诺函。

5) 投标人须出具2014年和2015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共计不少于10台的同系列投标产品销售业绩。

7) 投标货物制造商不少于五年的投标货物生产与维修历史。

8) 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华东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9)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0)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货物的资质要求:

1) 投标型号货物必须是2016年以后生产的新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从2016年7月8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方式:在www.jitc.cn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 052 2008),并在电汇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并上传至www.jitc.cn平台后,上传的电汇底单上请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 价:500元人民币

四、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18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的澄清问题word版本+盖章的扫描件一并邮件至611zxf@163.com,邮件的标题注明投标人名称与邮件主题,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8月3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南京市西康路7号16楼开标一室。

招标代理: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13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 杨磊 叶逢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611zxf@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户名: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江苏路支行

帐号:****************404



标签: 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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