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警执法记录仪招标公告

单警执法记录仪招标公告

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单警执法记录仪询价预审公告
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单警执法记录仪。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单警执法记录仪
批准文件编号喀财购准字(电子)[2016]00323号
采购文件编号KQGGZYXJ2016—08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单警执法记录仪501、单警执法记录仪,预算单价:1950.00元
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单警执法记录仪询价通知书。
975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达到以下商务要求: 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涵盖本次采购设备范围。 2.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3.报名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4.报名供应商除提供以上几条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审核资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单警执法记录仪需要厂家针对本次项目商品的授权书、企业所在地或喀喇沁旗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喀喇沁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人员工资。 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携带审核合格证明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时,下午 2:30—5:00时。 资格审查地点: 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喀喇沁旗锦山大街142-2号(灵悦寺对过)
邮政编码024400
联系人沈健
联系电话0476-*******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地  址喀喇沁旗 新城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024400
联 系 人孟静涛
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0日

标签: 执法记录仪 单警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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