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东部再生水厂项目引进战略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沈阳市东部再生水厂项目引进战略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绿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为沈阳市东部再生水厂项目引进战略合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沈阳市东部再生水厂项目引进战略合作单位
2、招标单位:沈阳绿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3、项目内容:新建处理规模15万M3/d污水处理厂,采取地下式污水处理形式,地下综合处理设施间包括脱水间、一级处理间、A2/O+MBR工艺+紫外消毒+尾水泵房、投药间、鼓风系统及变、配电等;地上主要是综合楼等集生活、生产管理和生产辅助的多功能综合性建筑物。
4、出水标准:采用A2/O+MBR膜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5、项目合作方式: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沈阳市东部再生水厂项目的实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壹亿元(人民币)并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
3、投资人近五年应至少具有1个规模在15万吨/天或以上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的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从事污水处理的专业技术力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每天8:30-16:30。
2、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每天8:30-16:30。
3、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大厦发展七层)进行报名。
注:港澳台及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应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文件出售后不退不换。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五、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绿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全运北路109-5浑南总部基地H座20层
联系人:张思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110014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联系人:王冠 李谦
传真:***-********
E-mail:ghzb_vip@163.com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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