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陈贵镇袁伏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及改造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大冶市陈贵镇袁伏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及改造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6】A0776号计划函要求,拟就大冶市陈贵镇袁伏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及改造工程采用简易程序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编号:冶招【2016】139号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陈贵镇袁伏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及改造工程

三、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四、最高控制价:653074.00元;其中新建教学楼工程411254.00元、大门及门卫室改造32138.00元、运动场改造88648.00元、绿化改造121034.00元。

五、工期:100 日历天。

六、付款方式:项目基础工程完工验收后拨付工程合同价的30%,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并完成墙体内外粉刷验收后拨付至工程合同价的60%,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拨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工程合同价的95%,在工程造价5%中扣款支付。

七、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保证金只能由本公司的基本账户通过电汇或网银形式转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在备注中应正确填写项目名称),不得从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以及个人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4: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到达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开户名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账号详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保证金账号查询”。(按ctrl键即可打开此链接)

开户行号:********0119

八、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 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4.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注册地限大冶地区范围内);

5.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6.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已独立完成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单;

8. 质保要求:质量缺陷质保期为24个月。

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承建本市教育建设项目至今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工的建筑公司不得参与投标(未履约公司名单详见附表)。

11.其它要求:

1)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施工。

2)施工内容如需变更,须经原设计部门出具设计变更图纸,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施工,若未办理相关书面审批手续擅自施工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3)所有工程量签证必须由招标人、工程监理单位等同时到场与承包方签证。隐蔽工程量必须是先经签证确认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未经签证已隐蔽的工程量不予认可。

4)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均按成交价结算,不按市场价格进行调节。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可在2016年10月 17 日起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大棋西路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文件内容: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业绩证明文件、2015年财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班子、相关承诺(质量保证、工期、不分包转包等)。

十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yggzyjyzx.com:8090/dyhy/login.aspx)下载简易程序文件(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与图纸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应与送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的一致,如不一致,由招标人负责)。

2.简易程序文件制作费600元/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十四、特别要求:1、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须事先加入诚信库、无须办理CA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胶装和密封,并逐页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开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外层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和有“在(2016年10月25日14时30分)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证明文件用档案袋装好并写上公司名称和证明文件目录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新版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已独立完成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单;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出具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7)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8)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9)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前两次开标评标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纳入投标成本。

5、本次招标其它程序依据《大冶市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招投标简易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招标人:

大冶市陈贵镇袁伏二小学

地 址:大冶市陈贵镇袁伏二小学校园内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159*****556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330号11层B室

招标文件制作人:龚先生

联系方式:186*****241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一: 投标报价及项目经理

项目编号:冶招【2016】 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单位资质类别及等级

投标报价

金额大写: (小写¥)

工期(日历天)

姓名

专业

编号

从事年限

本次报价为综合报价,精确到元。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时间:2016年月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大冶市陈贵镇袁伏二小学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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