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LED显示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竹溪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LED显示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受竹溪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我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已在政府采购网刊登公告,因资格后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不符合法定开标条件,特此二次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YCZX*******

二、项目内容:LED显示屏预算金额:32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合法代理商、经销商或拥有投标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单位有效的红章)。

  2. 提供近两年在建筑物户外或室内LED显示屏系统安装工程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的红章)。

  3. 供应商所投主要货物(LED显示屏)须取得3C认证书。

    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报名截止后3天内,所有投标人对本次谈判文件的参数有无排他性进行说明,采购人会根据所有投标人意见综合后对谈判文件进行再次确定具体参数。若投标人没有异议,应写无排他性承诺书(在交标书时同时提供给代理公司,没有排他性承诺书,代理公司不接纳投标文

    9、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事项:

1、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6年11月30日至201612 2日(上班时间)的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第三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到我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400元。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2日下午17:30时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0719--*******

地址:竹溪县城关镇环城北路(灯光球场入口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标签: 显示屏 综合楼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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