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波形钢护栏招标公告

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波形钢护栏招标公告

鹤峰县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波形钢护栏采购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58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的委托,现就钢护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波形钢护栏采购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7—056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1、数量、品种及规格:十孔普板675.95吨(4320*310*85*3),立柱205.82吨(114*4.5*1100),端头15400个(R160*3.0),托架15400个(300*70*4.5),柱帽15400个(122),螺栓15400套(套)。具体要求见第三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卸载及检测。

3、送货地点: 按采购方的调货计划,送货至指定地点(容美镇张家村)。

4、付款方式:每批次检测合格,付清货款。

5、投标有效期:60天。

6、项目预算:677.25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法人、法人代表。

(四)近三年有类似业绩;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上述“六、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自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9日每天上午8:00 - 11:30时,下午 2:30 -5:30时(北京时间)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递交标书时间: 2017年5月11日上午9:00至9:3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5月11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

十一、联系电话 农村公路管理局: 田先生 151*****798

交易中心: 张女士 传真/电话 0718—*******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4月12日


标签: 钢护栏 生命安全防护 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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